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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儿行千里母担忧!朱楷想要建立的新大(2/7)

友,冒充传圣旨的人,到都元帅府把都元帅给杀了,然后在五天之内,把河南之地的蒙元官员都杀了个遍。

    就这样,孟端在河南当了五天的土皇帝,一次和老友喝醉了酒,不小心吐露出实情。

    这算是被人发现了吧?

    最神奇的就在这里,孟端的谎言败露后,竟没一个人敢动他,反而把揭发孟端的老友绑起来送给孟端。

    孟端一看,这么着也不行啊。

    正好当时朱元璋准备北伐,孟端就带着河南投降了朱元璋。

    这样的人有大才啊。

    朱元璋平白无故得到河南地,知道了孟端的光辉事迹后,把孟端叫过来,发现孟端是亚圣后裔,而且比较有才,干脆就留在身边当掌书记,并且很信任他,这才在洪武四年年初的时候,认命孟端为应天府府尹。

    现在,这个奇人归到朱楷手下,又干起了掌书记的活。

    罗贯中自然是不能和孟端的经历比的,当年他在张士诚手底下,也不过是一个谋士而已,和孟端以小吏身份拿下河南一个省,完全是两个概念。

    “哼!”

    自知经历不如孟端的罗贯中,冷哼一声很骄傲的说道:“某,是写小说的。”

    “那你去写啊。”

    孟端指着朱楷给的书稿:“这么一本警世之作,二皇子给了你写,你竟然不知好歹!”

    “胡说,我难道不知道这是警示之言?”

    罗贯中恼怒的说了一声,随后说道:“我、我只是认为男女之事过多,会对主上的声名受到影响。”

    “呵呵……你多虑了,上面又没有写二皇子的名字,你担心什么?”

    孟端看着罗贯中,对他说道:“至于你罗贯中,又有几人知晓你的名字?”

    “你、吾乃二皇子门下舍人。”罗贯中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但为了防止这本充满男女之事的警世之作被孟端霸占,他立刻对朱楷说道:“金主在上,这本书我一定好好写,认真写,绝不辜负您的一片心意。”

    “嗯。”

    朱楷看着罗贯中,提醒道:“你吃的是我的,住的是我的,衣服也是我的,我给你这些是让你给我写书的,不是让你忤逆我的。”

    “呃……”

    连忤逆都用上了……

    难道,朱楷真要当我的爸爸吗?

    罗贯中虽然觉得很羞耻,但也觉得自己如果真这么做了,应该不会亏。

    毕竟,这是皇室中人,就算认个爸爸,也不亏啊……

    自己摇身一变,也成了皇室中人,岂不完美?

    嗯……就是这样。

    想到自己那本《三国》里的三姓家奴吕奉先,罗贯中顿时就不觉得亏了啊。

    “是,绝不忤逆金主殿下。”

    孟端看着如此没骨气的罗贯中,不屑的把头扭到一边。

    就这样的人,也配称自己是写书的人?无耻至极!

    ……

    没错,朱楷就是让罗贯中写《金瓶》,他在超级远洋货轮上抄了一份《金瓶》的大纲,当然……原著朱楷也有,但他并没打算就这样拿出来,他想看看,罗贯中写得《金瓶》,和兰陵笑笑生写得《金瓶》到底哪个更好。

    至于其他的故事大纲,朱楷多得是。

    宝莲灯、白蛇传……这等脍炙人口的小说,拿出来都是爆火题材。

    只要罗贯中有能力一直当枪手,他就有拿不完的故事。

    罗贯中得到了写《金瓶》的工作,非常满意,看向孟端时像得胜将军似得。

    对孟端的到来,罗贯中是非常排斥的,他认为这厮抢了他的工作,本来自己是朱楷身边的掌书记、史官,现在孟端一来,他成了副的。

    就算你是亚圣后裔,以前也是应天府尹,那又如何?

    现在大家都是在二皇子手底下讨生活的,你高贵不到哪去。

    正是抱着这种心态,罗贯中处处看孟端不顺眼,孟端也瞧不上罗贯中趋炎附势没有骨气的样子,两人经常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起来。

    朱楷平时也不管事,但安排事的时候,两人谁都不许反对。

    要么干,要么滚蛋。

    和朱楷争论的下场,就是被朱楷用“蓝玉亲兵的一百种死法”相威胁。

    ……

    朱标来找朱楷,说的就是给他过生日的事情,但同时也告诉了朱楷,自己在过完生日后,会前往湖广之地的事,朱标倒不是舍不得应天府,只是第一次出远门,朱标心里有对家的眷念。

    “前天去娘那儿吃饭,娘都和我说了的。”

    朱楷也舍不得朱标离开,但他特别能理解朱元璋让朱标出去的动机,朱标是未来的皇帝,有些事情他必须要承担。

    “大哥应该去,到时候你把土豆和地瓜的种子带上,再让二伯给你带几个有种植经验的人跟随,很快就能配好的。”

    朱楷对朱标鼓励道,“大哥好好干,咱大明的未来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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