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法案的核心是对于能源行业出现的新技术进行评估,看其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如果容易对环境造成破坏,该技术就不得使用。
起草法案的理由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能源提取技术虽然提取能源效率大幅提高,但对环境的破坏越来越严重,损坏了人类生存环境。
比如说某些从恒星中抽取能源的技术,导致恒星塌缩,造成整个恒星系天体失衡。
这个修正案对江远流的打击非常巨大,因为他之所以敢进军能源行业,就是因为手中掌握着从东澜遗迹中获得的大量新能源技术。
这些技术普遍超过了现有的能源技术一代,某些技术甚至超过了两代、三代。
如果《能源行业环境评估条例修正案》获得通过,那么他的能源企业使用的新技术都将需要通过环保部门的评估后才能投入使用。
尽管他自信这些新技术不会对环境造成破坏,但评估过程会耽搁大量时间,而且有些技术很难界定是否会破坏环境。
比如说恒星能量提取技术,他手中掌握的技术提取效率更高,从恒星中提取能量的速度更快。评估人员如果说这项技术更容易造成恒星塌缩,他还真没有理由反驳。
而事实上呢,只要控制能量抽取的总量,恒星是不会受到影响的。
所以这个《能源行业环境评估条例修正案》出台以后,江远流想在能源行业大展拳脚是很困难的。
他靠的就是新技术,用新技术来获得竞争力,使自己的公司快速扩张。
如果不能使用新技术,他就没有竞争的本钱。继续使用那些老技术,万佳能源公司和和泰能源公司根本竞争不过那些老牌的能源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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