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对方,他当时的样子,用舔狗或者狗腿子来形容再贴切不过了。
只要是林熙的话,或者是做的事儿,他都全力支持。
可对于林熙来,许丰年这胖子,简直就是让她抓狂的存在,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可不是这种胖墩,胖就算了,还干啥啥不行,除了整当跟屁虫,拍马屁,甜言蜜语外啥都不会。
要不是他是队伍里的队员,她恨不得一枪就毙了这死胖子,虽然杀不了这家伙,可揍他却是没什么问题的。
许丰年追求她的那一两个星期时间里,没少挨揍。
本身他这个智力型进化者战斗方面就很废物,能力又是“读心术”这种没有杀伤性的异能。
要是一般人,他还能斗上一斗,毕竟能猜到对方的想法,可林熙的智力属性比他高,他根本猜不到,而且林熙似乎练过格斗术,他根本就不是对手。
基本上晚上睡前,还得抹些跌打损赡药酒,不然都走不动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