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下半年,政务院就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这份通知措辞严谨、表意清晰地指出了一个重要信息:自 1998 年下半年起,全国各地城镇区域内将全面终止住房实物分配制度。取而代之的是,逐渐推行住房分配的货币化政策。
这意味着什么呢?简单来说,到那个时候,无论是崭新的商品住宅还是二手房源,它们都不再像过去那样通过实物形式直接分配给个人或家庭。而是以货币补偿的方式,来实现住房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这就是在,变相的促进房地产产业的发展。自然房屋的价格,也会随之而大幅的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