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初眉头一皱:“赌鬼?抢劫?一个人?”
毛:“是!”
“卷宗里,是凶手被追债,走投无路去抢劫,抢劫时见色起意!”
金毛插话道:“在凡界,这种事情很常见吧,有什么疑问?”
“我的疑问是根据案情综合而来!”
“首先,破案速度太快,有违常理。”
“此类案件,一般很难侦破,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最后结局很多都是不尽人意。”
“这一次,邢捕院只用了两时间就破案,完全不合常理!”
红跟踪过不少案件,对案件的流程还是知道很多的。
“哪里不合常理?很多案子都是有可能快速破案的!”
毛驴:“据我所知,此类案件从一开始的验尸,收集蛛丝马迹到上报,再到邢捕院相应官员批复,指定侦办人员。”
“整个流程最快要3-5!”
“此案,从案发到抓获凶手只用了一时间!”
红:“快速破案的有很多,并不稀奇!”
毛依旧摇头,开始分析。
“按照邢捕院的规程,抓住凶手,即使凶手承认了罪行,想最终盖棺定论,需要两审三批!”
“两审三批没有十半个月根本不可能!”
“而此案,只用了三就结案,实在太快了,快的有点草率!”
“这些,只是流程上的问题!”
“更大的问题在死者的信息上!
“卷宗里,死者,女,约16岁,全身共有372处伤口,多为利器所致。”
“这个地方不对!”
金毛如同好奇宝宝一般,问道:“哪里不对?”
“严格的卷宗,会有仵作详细描述伤口的形状,推断用力方向,以及造成伤口的器具!”
“每一道伤口都要详细呈现,且记录在册!”
“这份卷宗,太过笼统了,一点都不专业,有违邢捕院的规程!”
红疑惑道:“案卷中对确定性的伤情进行简化描述,很正常吧?”
毛:“你看过死者尸体嘛?”
红摇了摇头,“我按照你的意思,只是去邢捕院做了一个口训,因此并未去过现场,更没有参与其郑”
“死者的尸体我们看过,大部分伤口并非是利器所伤,而是类似逼供时使用的酷刑!”
“案卷中,将如此重要的信息一笔带过,且避重就轻,完全有违邢捕院最重要的规程!”
“肯定是要隐瞒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