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我给你十时间,你必须把手下的两百人补齐。至于你是现招,还是找上面要人,我不管。十后,我会派人来训练你们。”
吕春拍着胸脯保证,不要十,最多三,他就能把手下补齐。
唐初,一个校尉,一般统辖二百人左右。
有王鹏在,吕春只需要给上面一声,人还不是由着他挑。
剩下的十贯钱,王鹏让吕春给国库交四贯,给金吾卫衙门交三贯。
剩下三贯,留在吕春这,以后作为大家的伙食费。
他在询问了卖糖饶后,制定了一个简单的收费标准。
以后凡是在庙会街做买卖的,每挣到十文钱,交一文。
不够十文,不用交。
挣到二十文钱,交三文。
挣到三十文钱,交五文。
再往上,暂时不用考虑。
一挣三十文钱,得多大的买卖?
就靠在庙会街摆摊,王鹏估计没戏。
结果不到两个月,有人每就可以挣五十文钱。
这些人很自觉,挣到四十文,直接交七文。
挣到五十文,直接交了十文钱。
那,第一个交十文钱的商贩,很是得意了一番。
看的吕春脑子转不过弯。
哪有人主动交钱,多交了还洋洋得意,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
这全得益于王鹏的管理。
当庙会上退钱的事传出去后,长安城的商贩几乎全部涌入庙会街。
当几个无赖被金吾卫当街打断腿,扔出庙会街后。
商贩们更加坚定了在这里摆摊的想法。
东市西市,根本没有他们的容身之处。
走街串巷,又容易被敲诈勒索。
一挣的钱,不够各处孝敬的费用。
庙会街不一样,明码实价。
你挣着钱了,才交费。
没挣着钱,或者挣的少,就不用交。
世上哪有这样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