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艾博恩,我在(2/2)
商人加里森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商人,或者说这个时代都没有几个纯粹的商人。
他是一名服用了魔药的骑士,他没有像一些骑士一样立下一块领地,也没有自己一个人流浪,而是带着自己的附庸们四处行走,做一些小生意。
所谓的小生意,就是看对方强大的,就做点公平的生意,这种生意在他看来就是赔本的买卖。
他要的是暴利,自己一份不出就赚一大堆的暴利,公平交易?什么叫公平?那叫亏本。
他最喜欢做的就是先做买卖,探清对方的底细,然后再啃买家一口,要是一口咬死了,那就将对方的尸体吃光,如果不能,那就啃一口就跑,去往其他的国度。
这样的事情他已经做了很多次,每一次都成功了,以有心算无心,即便是真正的骑士,也很难再不穿甲不骑马的情况下反杀穿甲骑马的骑士。
今天碰见的这个领地在他看来聊胜于无,就这么几十个人,就连一座石堡都
没有,就这种防护能力,怕是尸鬼来了都摇头。
在持着火把一路小跑,踏过了麦田,几乎要跑到那些奴隶所在的地方时,一前一后两道身影忽的奔了出来。
那是战马的马蹄声,挥舞的是致命的长剑。
艾博恩感受着体内源源不断涌动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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