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满意,当场下令让它们暂时停止挖矿,先挖掘出一条直通哥布林聚落的地道。
隆恩想过直接把哥布林们搬过来,但这边没有适合的洞穴可以当龙巢,所以还是暂时先住在那边吧。
接受了狗头人几个头领的狂热赞美和效忠后,隆恩就返回了龙巢。
看书看到了半夜,就有狗头人寻着隆恩的气味爬进了山洞,恭敬地汇报地道已经挖通了。
被“汪汪”声搞得看不下书的隆恩在听到“将宝石都送了过来”之后眼睛一亮,决定不再追究狗头人吵得自己心烦意乱的事。
大袋大袋的宝石被穿着粗劣铁甲的狗头人战士搬进了隆恩的巢穴。
它们搬运着部落几百年来辛苦挖掘的宝石和稀有金属,但脸上都是兴奋的笑容,仿佛能为真龙献上部落的积蓄是它们的荣幸。
吩咐狗头人战士将他们的首领叫来后,隆恩就迫不及待地将几袋宝石都倒在了金币上。
“哗啦啦~”
宝石与金币碰撞的声音让隆恩全身一颤,舒爽得像要灵魂升天。
狗头人挖掘的这些宝石虽然个头不大品质不好,但胜在量多啊!
隆恩直接抓起一把闪亮的宝石,也不管是什么品质什么种类,通通塞进嘴里。
有钱龙的生活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
这也是真龙愿意收狗头人为眷族的原因之一——能白嫖大堆的宝石或黄金。
很快,躺在金币和各种宝石上的隆恩见到了一个蓝色鳞片的狗头人首领。
“嗯?怎么不是金脚?”
狗头人首领一顿解释,隆恩才知道,这群狗头人认为,追随了隆恩就只有鳞片颜色最接近隆恩的狗头人才能当首领。
于是金脚退居二线,这只实力不错的蓝鳞狗头人蓝耳朵被推举为了新的首领。
狗头人换不换首领对隆恩来说没多大区别,但他的确看蓝色更顺眼一点,这群堪比舔狗的小弟的确很会让龙心情愉悦。
如果它们没长嘴巴就更好了。
“过来,我有事情需要你们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