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三十一章 故乡街头,与她难分难舍(2/3)
这边的人,以前都特别能生,一家生五六个孩子是常事,现在那些孩子都长大了,一到过年,四面八方的人都往回赶,整条街上全是人,挤都挤不动,热热闹闹的,年味浓得很。只可惜我常年在北京,难得赶上一次家乡的年。”丽娟听着,忍不住露出惊讶的神情,感慨道:“我们那边以前管得严,不让多生,大家就算偷偷生,一般一家也就两个,你这生五六个的,也太厉害了。”她说着,语气里满是好奇,身子还微微往沈杰身边靠了靠,大方又自然。沈杰听着,只是笑了笑,握着丽娟的手又紧了几分。他总觉得丽娟的手如玉一般温润,握在掌心,格外有感觉。聊着聊着,他的右手不自觉地顺着她的手掌,轻轻滑到她的手腕,稳稳扣住,指尖贴着她细腻的肌肤轻轻摩挲,连带着指尖也微微用力,感受着她手腕的纤细柔软。丽娟的身材纤细苗条,手指修长,连手臂的肌肤,都温润细腻得很,这般触感,让沈杰满心欢喜,心底的爱意,又浓了几分。走在宁县的街道上,一边是久别重逢、早已换了模样的家乡景色,一边是心心念念、温柔美好的姑娘,沈杰的心情格外畅快,一种说不出的幸福感,从心底涌上来,漫遍全身。甚至连他自己都觉得,身上多了几分底气,生出了一种成功男人的感觉。他总觉得,成功的男人,本就该拥有这样的生活——有自己的事业,有喜欢的人,能牵着心爱的姑娘,走在生养自己的土地上,感受着生活的美好。他能走到今天,实在是不容易。从寒窗苦读的少年,到如今能进入国家部委借调,这一路,他披荆斩棘,熬过了无数个挑灯夜读的日子,吃过的苦,受过的委屈,只有自己知道。二十七岁的年纪,不算大,却也不算小,他靠着自己的努力,走到了旁人难以企及的高度,年轻帅气,又有高学历,在同龄人中,无疑是格外优秀的。沈杰见过不少男生,即便读了高学历,却把自己读得年纪大了,眉眼间满是疲惫与沧桑,看着显老,而他,恰好站在最好的年纪,拥有了旁人羡慕的一切,还有了想要携手一生的人。家乡的一草一木,哪怕是崭新的建筑,都让沈杰觉得亲切又欢喜,那份从心底涌上来的快乐,直白又坦荡。他甚至觉得,自己的性子都变了,从前的内敛与含蓄,渐渐被一种豪迈取代。而这种豪迈的心境,大多是四五十岁的男人才会拥有的,他们历经世事,功成名就,才有这样的底气与心境,可他不过二十七岁,便拥有了,这让沈杰觉得,格外珍贵。他侧头看了看身旁的丽娟,轻声问起她的年纪,才知道她今年二十六岁,比自己小上一岁。之前他总以为,她和自己同岁,想来是女生本就比男生显成熟一点,才会有这样的错觉。可即便如此,丽娟的身材依旧保持得极好,纤细苗条,凹凸有致,这般模样,让沈杰对她,愈发喜欢。他悄悄将两人相扣的手抬了抬,指尖轻轻捏了捏她的指尖,动作宠溺又放肆,毫不掩饰自己的心动。两人继续往前走,沈杰抬眼,看向左边的道路,轻声道:“往这边走,就是我家在县城里买的房子,一百多平米,不算大,但也够住了。本来是爸妈自己买来养老的。”他顿了顿,又接着说,“这条道不远有个时代广场,里面有露天的商业街,晚上的时候特别热闹,还有很多人在那儿摆夜宵摊,烧烤、螃蟹、龙虾,啥都有,烟火气浓得很。”只是此刻,他根本没有回家的念头,比起空荡荡的房子,他更想和丽娟待在一起,哪怕只是这样漫无目的地走着、聊着,掌心始终贴着她的手,一刻不离,都觉得格外惬意,连时间,都仿佛慢了下来。两人一路走,一路聊,沈杰跟丽娟说着自己小时候在宁县的趣事,说着哪些街巷是从前的模样,哪些建筑是后来新建的,丽娟就安安静静听着,偶尔插一两句话,眼里满是好奇,偶尔还会主动轻轻捏一下沈杰的手,回应他的亲近。不知不觉,便走到了宁县的中央大街。宁县是座山城,往前走,地势会微微向下,可道路都是重新整修过的柏油马路,平整又宽阔,走在上面,格外舒服。道路两旁的商业楼,大多是近七八年新建的,还有一些,是近三年内才落成的,一眼望过去,崭新的楼体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看着格外气派。虽是一座小县城,却因为旅游城市的定位,发展得别具一格,既有小城的温婉,又有都市的繁华。丽娟看着眼前的一切,忍不住由衷的夸赞:“你这个小县城,建得真不错啊。我在明光,就是我们相遇的那个地方,跟这儿比起来,差远了,一点都不热闹,就跟农村一样,冷冷清清的。”沈杰听着,笑了笑道:“我去明光的时候,也觉得那地方不怎么样。不过那地方原生态,老家嘛,大抵都是那个样子。以后我如果从北京回来,有可能还是会先到明光,再回宁县,走一走那趟路,才算是真的体验到回老家的感觉了。”说话时,他将丽娟的手紧紧攥在身侧,手臂微微收紧,让她更贴近自己,肢体间的距离近得没有隔阂。丽娟听着沈杰的话,忍不住笑了起来,眉眼弯弯的,格外好看。只是笑着笑着,她却停下了脚步,脸上的笑容淡了几分,却没有丝毫扭捏忐忑,只是大大方方抬头望着沈杰,指尖轻轻勾住他的手指,直白开口:“那我后面,要不要跟你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