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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爱你是疤痕上渐渐开出的花(3/4)

配一只白金的婚戒足够了。

    秦莞恋恋不舍的将那枚钻戒放回了小盒里,嘟了嘟嘴唇,又把它物归原处放回了裤兜里。

    她撅着小嘴,回到床边,一双大杏眼瞪着吴楚之那熟睡的脸庞,“可是,你为什么就不愿意给我戴上呢?”

    她小嘴一瘪,眼泪又要出来了。

    “莞莞……”

    秦莞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手背胡乱的在脸上摸了摸。

    定睛瞧去,却又是扑哧一笑。

    只见吴楚之的手动了动,抓了抓自己的脸,嘴里吧唧了几下,又发出一丝梦吟声,“莞莞……”

    见他睡梦中依然有自己,秦莞心里一甜,转身拿起柜子边栏杆上的帕子进了卫生间。

    将湿润的帕子拿在手上,她轻轻的为他擦拭着身体,“臭楚楚!躺了三周,一定臭闭了吧!”

    不过出乎她意料的是,当她俯身去擦他脖颈处时,却没闻见什么汗臭味。

    她回过神来,在他胸口上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嘴角弯起了一道美丽的弧线。

    满满的都是楚楚的味道。

    相比起男人喜爱女人身上的香水味,其实女人更是直接。

    闻男朋友的体味,是恋爱中女生普遍的嗜好。

    其实就是费洛蒙的味道。

    费洛蒙源于体内的类固醇,是一种无形无味又无所不在的化学分子,可以从汗腺及皮肤表层细胞中发散,直接影响脑部负责情绪的潜意识层。

    而每一个费洛蒙分子,都承载着人们独一无二的遗传学信息以及各种**信号。

    每个人的味道都不一样。

    女性天生比男人具有更灵敏的嗅觉,因此她们对费洛蒙的感知度远远高于男性。

    当女生闻到男朋友身上特有的味道,大脑神经中枢会感受到强烈的荷尔蒙分泌。

    将帕子重新晾好后,秦莞坐在板凳上开始无聊起来。

    打开旁边柜子的抽屉,她不出意外的发现了吴楚之的手机。

    诺鸡鸭的-gage&bsp&bspqd,是一部如同游戏机一般的手机。

    此时国内还没上市,吴楚之的这部还是去年圣诞,俩人一起在明珠港买的。

    秦莞毫不犹豫的拿起了手机。

    输入密码,打开手机,翻查通话记录和短信,查男朋友手机这项技能,她是点满了的。

    没法子。

    异地恋,伤不起。

    当然,也是吴楚之的纵容,每次秦莞查手机时,他都会抱着她,跟着手机的内容,和她分享着她不在身边时的点点滴滴。

    打开手机企鹅,秦莞的两个大拇指快速的在键盘上敲击着,翻看着列表信息和聊天记录。

    而后,她瘪了瘪嘴唇,退出了企鹅软件。

    没劲!

    都没有什么有意思的事情。

    可能是没有他温暖的怀抱吧。

    将手机放回抽屉,深夜病房里的秦莞也不知道该做什么。

    睡觉是睡不着的,毕竟时差的因素,在腐国,现在还是下午。

    可是不睡又做什么呢?

    她扭头看了看陪护床,嘟了嘟嘴,向上吹了吹自己的刘海,眼珠子在眼眶里滴溜溜的转着。

    要不?

    望着吴楚之的病床,秦莞的睫毛不自觉的弯了起来,小脸红扑扑的。

    关灯,随着病床的栏杆放下再拉起,她已经很自觉的躺在了吴楚之身边。

    滚烫的小脸趴在他的胸口上,拉过他的手搭在自己肩上,秦莞熟练的在吴楚之的怀抱里找到了自己最舒服的位置。

    虽然俩人年前才初尝禁果,不过同床共寝的事情却从大一上期吴楚之去燕京看她时,便开始了。

    按理说两年多了,俩人也该进入老夫老妻的模式。

    可此时的秦莞,还是如同第一次被吴楚之骗的回不了寝室一样紧张,呼吸也急促了起来。

    将自己的小脸藏起来,闭上眼睛的秦莞心里也是奇怪。

    也许,是因为在病房的原因?

    朦胧的月光洒在病房里,结合着走廊穿过窗户的灯光,映照在病床上的少年少女身上。

    秦莞不是颜狗,她爱的是他这个人,完全不在乎吴楚之长得帅还是丑。

    但谁能拒绝自己男朋友恰好还长得非常帅气呢?

    微光的勾勒下,吴楚之那雕塑般棱角分明的脸庞,让她看得有些愣神。

    自己的男人,越看越帅!

    秦莞扬起了头,亲了亲他的下巴,却被那几周没剃的胡茬扎了一下。

    轻轻的捶了一下吴楚之的胸口,婆娑着吴楚之右手上的那道烧疤,她怔怔的发着呆。

    吴楚之的手很大,手指修长,手臂上并没有其他男孩那么多汗毛。

    美中不足的是,手腕附近的这块烧疤。

    暗红的疤痕在吴楚之白皙的皮肤上很是显眼。

    她三岁的一天,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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