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洛克菲勒的告诫,李子轩倒是也没有多说什么。
不过,他估计JP摩根看洛克菲勒也肯定是老谋深算,城府极深,傲慢无礼。
虽然JP摩根在财富上要逊色洛克菲勒不少,但是在影响力上却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过,对于周末晚宴。
既然洛克菲勒都同意了,他没有理由不去。
“正好可以邀请伊丽莎白,玛莉昂一起!”
对于已经成年的两个女人,李子轩实际上都很有好感。
在事业上,两女都对他很有帮助。
伊丽莎白背后有洛克菲勒。而玛莉昂呢,本身是一个才女。
同时对于保护伞实验室的发展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许多研究员都是她从爱迪生实验室挖过来的。
所以,两女无论舍弃哪一个,李子轩都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说起来,他也不是一个专一的人。
实际上,一直负责照顾他的江梅儿,才是重生后的第一个女人。
在李子轩十七岁的时候,两人就已经有了结果。25
只是这件事,两人一直都无法说出来。
江梅儿本人也十分理解,虽然出身在鹰酱国但是她从小就受到了三从四德的教育。
可以说是典型夏国女孩。
虽然心中有疙瘩是肯定的,但是她也说,即使没有名分也会跟着李子轩的。
还有另一个女仆海伦。
一个典型的鹰酱国妞,身材好,皮肤白皙,五官相当精美。
在加上金发碧眼。
青春期的少年根本无法忍受这种诱惑,在某天也就顺理成章了。
不过,对于她来说,李子轩仅仅是当做玩玩而已。
因为两人没有感情,如果海伦愿意的话,李子轩会给她金钱上的补偿。
想来想去,他也只能想办法避免被柴刀了。
这时,办公室的门被敲响了。
“进来!”
因为那次CFC快餐店营销历下大功,原《纽约时报》副总编,现任是总编的艾德
走了进来。
“BoSS,这是明天的《纽约时报》!”
“恩,给我看看!!”
李子轩接过明天才会出版的《纽约时报》一看,
上面的头版头条并非富国银行搬迁到纽约,而是一种特殊的药物广告。
标题为:
“时隔八年,布鲁斯·李先生再次以他那天才般的头脑,为整个世界送上一份小小的礼物!”
“还在因为细菌感染,引发的炎症问题而苦恼吗?”
“还在因为伤口感染,而面对截肢命运而痛苦吗?”
“一款神秘的新药——磺胺,将给痛苦的你们带来福音!”
接着,报纸上开始介绍磺胺的功能,作用。
以及李子轩为了开发这种药,夜以继日埋头在实验室的艰辛。
按照报纸的说法,他就是一个为了大家,而舍弃了小家。
勤勤恳恳,如同老黄牛一样窝在实验室八年的“圣人”,
报纸就差让梵蒂冈教皇给李子轩颁一枚勋章了。
这份报纸看的李子轩都有些脸红,他微微抬起头,有些不好意思的问道:
“艾德,是不是有点太夸张了,这里,我为了这个药物,七过家门而不入,还有这里,一个星期就吃一顿饭喝两口水!”
“不,BoSS,虽然我们不知道磺胺是怎么开发出来的,但是在知道它可以治疗那么多疾病,我和报社的编辑们都觉得无论怎么报道你的功绩都不为过!”
艾德认真的说道。
说起来,快要四十岁的他,父亲就是当年南北战争中北军的一员。
仅仅因为腿部种了一枪,后来感染就截掉一条腿。
如果当初有这个磺胺,也许就不会让父亲一生颓废痛苦了。
看到他的表情,李子轩无奈的点点头,
“那就不用改了,明天就这么发吧!”
待他离开后不久,李子轩办公室的电话又响了。
“我是布鲁斯!”
“BoSS,我是勃朗宁!”
电话另一边,是负责李—勃朗宁武器公司的约翰·勃朗宁的兄弟。
现在他同时负责着芝加哥与旧金山两处武器工厂。
虽然他在设计能力上毫无天赋,但是管理上还是可圈可点的。
这些年李—勃朗宁武器公司,能够发展到与温切斯特公司媲美的地步,他居功至伟。
“哦,是什么事情!”李子轩问道。
“旧金山发来电报,膏药国一名叫做村田经芳的人,想要向我们订购一批1882李式步枪,
并且希望获得技术与专利的授权,同时引进一条步枪和无烟子弹的生产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