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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四章 僵尸女孩(日万,求月票、求订阅)(4/7)

里面还会有相当于【游光使】级别的鬼物。

    否则也没有必要一次性召集三个【游光使】过去,而且里面的鬼物还能主动跑出来。

    才刚开启的秘境,鬼物就能跑出来,这可比何问之当时经历的那个梅坪村的小秘境要恐怖多了。

    所以他猜测,乾名市的降雪,会不会跟那个秘境有关。

    如果有关,怎么电视上还会报道出来?

    还有古叶村的事情,家畜跟家禽都被咬过,而且鲜血还被吸干了。

    这真的是野兽干的?

    不管怎么想,这都像【尸】干的吧?

    首先何问之想到的就是僵尸。

    不过有了养殖场那件事,通过尸人一派的炼制手法转换成的尸也是可以咬人的。

    比如魏星他老爹就咬了老板娘,咬的还是脚丫子,就挺会玩的。

    要不是遇到了何问之,并且及时祛除了尸毒,恐怕老板娘这个美妇人,最后也要沦为尸的一种吧?

    就是不知道这样转变成的尸,是否还能保留有理智。

    如果没有的话,那就智能彻底沦为野兽一般的存在了。

    所以说,这些事情,新闻上为什么还要特意报道出来?

    之前不间断的打压这些消息,结果现在又要主动报道,虽然没有去提及什么神神鬼鬼的方面,但是难道别人就不会往这方面想吗?

    六月飞雪、龙吸水、杀人案、失踪案,还有在小树林里被发现的新婚夫妻,仅是失踪第三天而已,尸体就已经彻底腐烂了。

    就算是这些都可以解释的过去,但是那个被吸干了血要怎么解释?

    说是野兽袭击,真有这样的野兽吗?

    野兽不是更应该把猎物带走,吃它的肉吗?

    咋吸了血就跑了呢?

    何问之突然在想,这该不会是在潜移默化的暗示吧?而且还特意选在了深夜这样观众最少的时候播放这些新闻。

    他有点不是太能想的明白,之前他还问过陈队长,不过陈队长表示他也不太清楚,反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是了。

    上头不说,他也不能问,因为问了也是白问。

    身为春市灵调局的队长,他就只需要尽职尽责,保护好春市的这一方土地,还有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

    嗡嗡嗡!

    就在这时候,何问之的手机突然震动了起来。

    他低头一看,竟然是刚刚发过去的加群申请被同意了。

    “网文作家该不会都是夜猫子吧?这么大半夜的还不睡吗?”

    他坐在沙发上,点进了群里看了看。

    好家伙,总共97个人,都这个点了,在线人数还有三十八个。

    而且这个群里没有管理,只有一个群主。

    再看群主的ID,可以说是一目了然了。

    因为在他的名字后面还跟着【编辑】这个后缀。

    也就是说,群里97个人,都是他签约的网文作者了。

    小助手:【@问。欢迎新人!】

    十万块:【@问。萌新快到碗里来!】

    晴天:【@问。进群了今后就是一家人哦!】

    美少女:【@问。荒淫荒淫!】

    犬三桑:【@问。既然来了,那就别想走了哦!】

    才刚进群,何问之就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只是这个欢迎里面,好像混进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然后又是一堆图接连轰炸。

    什么新人须知的群规,就是那种一条一条往下看,然后先是报性别,如果是蓝孩子就先一边站,如果是女孩子就报个三围再爆个照什么的。

    见是这样,何问之嘴角抽了抽,这到底是什么群,真的是网络作家群吗?怎么感觉像是逛窑子。

    这时候,又有人@何问之。

    帅晨晨:【@问。你终于来了!】

    何问之一愣,这是什么意思?难不成群里还有人跟我接头?但接头不应该私聊吗?

    帅晨晨:【刚刚大良编辑还说需要一个两万均订的作者,然后你就马上进来了!看来你就是那位两位均订的大佬了!】

    小助手:【大佬牛逼!】

    十万块:【大佬白金之姿!】

    美少女:【大佬眼熟我,我很细!】

    犬三桑:【我本来还在四岛那边写轻的,只可惜四岛轻界已经没有了我的容身之所,听闻东大陆网文领先四岛轻二十年,今日一看果然名不虚传!】

    犬三桑:【大家都值得我学习!尤其是现在又有了这位两万均订的大佬加入,我们野蔷薇网文组一定能制霸整个网文界!】

    后面是一张膜拜大佬,疯狂磕头的图片。

    何问之:“……”

    犬三桑:【问大佬制霸网文界!】

    小助手:【问大佬制霸网文界!】

    美少女:【问大佬制霸网文界!】+1

    …………

    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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