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大酒店第十七层的大厅,摆成了西式酒会的形式,中间一个大舞台。灯火辉煌下,穿着各式晚礼服的俊男美女来来往往,端着香槟鸡尾酒在那里侃侃而谈。
林宇几人到来时,大厅内已是人满为患。齐威,胡建懿,齐萌一走入就有不少青年男女过来打招呼,而林宇则被冷落在一旁。
林宇摸了摸鼻子,淡然走到自助餐桌旁,拿了一个盘子挑选东西吃。
虽然已有很多年不曾见过这种场面,但他依然熟悉这种西式酒会的流程。来这里的大多都是绅士,就算不是,也会装作这样。所以很多人都是空着肚子,望着美食在那里干咽口水。
林宇反正也不是来装绅士的,感知技能下挑选了满满一大盘优质餐点,端着走向角落的沙发,顺手拿了一杯服务生递过来的果汁。
林宇按着自己搭配的食物,感觉味道确实不错,忍不住在那边吃边点头。旁边走过的人都用惊奇的眼神看着他,有的人还在打听这么极品的人是谁。
等他体力值都补充满了,才停下来,拿过餐纸抹了抹嘴。这时旁边一个声音道:哥们儿,胃口不错啊!
林宇回过头一看,见是一个梳着小分头的二十三四的青年,脸上长满了不少青春痘,正夹着一只雪茄在那吞云吐雾。
林宇使用感知发现是一个普通人,名字叫做高月华,年龄二十四岁,便道:马马虎虎还过得去,你也尝尝?
高月华摆摆手道:我就不用了,在下高月华。哥们儿第一次来吧,怎么称呼?林宇奇道:你怎么知道我第一次来?我叫林宇。高月华道:我第一次来跟你差不多,盘子里的东西比你还堆得高呢。
林宇恍然大悟,说道:原来如此。不过这家酒店的厨子做出的味道也不咋样啊。怎么你经常来?高月华说道:的确味道不咋样,我倒不是经常来,不过这样的宴会参加不下十来次了。要不要来根?说着摸出一根雪茄递了过来。
本站热门小说推荐
你是天才,一秒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