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然的落存志,心里直感叹。
讲真的,像落存志这样的男人,简直就是电视剧里面那种成就了无数种不可能的神一样的男人。
但是他偏偏又低调,又内敛,怎么不叫人感叹。
唉!这种男人活着就是造孽,简直就是直接夺走了上帝的光环。
“来不来?”他再问我。
我吃着他时不时递过来的鸡排,总觉得自己在做梦。
对于他的问题,我也是完全不想回答。
志行突然抓住我生冻疮还没好的手,天真地问我:“妈妈,你的手怎么还没好?”
我无奈:“我也不知道。”
于是他就兴高采烈的说:“那妈妈你来我家吧,我给你涂涂药膏。”
我直接丢过去一个大白眼:“药膏我家也有。”
又不一定非得用他家的药膏才能好。
落存志看着我的手,灯光下,它就像一个熊掌那么壮观。
“再不好好保护,下次就戴不上戒指了。”他的手抚摸上我唯一没有红肿的无名指。
他那保养得比什么都好的修长手指,和我的萝卜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是是是,我知道了,我会好好保护的。”我准备把戒指脱下来,“呐,先把戒指还给你。”
“不需要。”他突然按住我的手,“以后它就是你的,不需要还。”
“我的?”我有点奇怪,这不是他亡妻的东西吗?怎么现在又把它给我了?
再说,别说他给不给,先问问我要不要。
“以后你不是要长期做志行的代班妈妈吗?”他解释。
我刚想摇头,他就又抢过话:“以后你还需要用到它,所以它现在归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