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的事情进展比预想中的情况要顺利的多,除了隔壁养了只兔子的事情之外。
当莫振烈和福伯知道他们还弄了只兔子到病房里的时候,都惊呆了。
当下,莫振烈二话不说,直接操起拐杖指着莫远东怒吼着:“臭小子,这里是病房,有没有点脑子,在这里养兔子!”
“花花喜欢。”
好棒的借口。
一句话,把莫振烈的怒火完全憋回去,还听着他转口说着:“算了,花花喜欢最重要,我怀疑花花过敏就是兔毛造成的,等下兔子我们先带回去,那间病房别住了,等人收拾干净后,把里面全面消毒,然后病房用具全部换新后再住进去。”
齐花花看着莫振烈变脸的速度,抽了抽隐藏在墨镜后的眼角,也不敢吱声。
这偏爱偏的太明显,明显的让她心里好暖。
但最后,莫振烈走的时候,还是没先把兔子带走。
原因是,兔子是齐花花喜欢的,就算要带回莫家去养,也要准备最好的给它。
他和福伯准备回家亲自监工,等人在草坪上建好兔圈之后,再让人带笼子过来把兔子带回去,顺便把病房给人消毒干净,里面的用品全换新。
齐花花都不禁觉得,在她的面子下,这兔子的兔生,在今天就瞬间得到了升华啊。
她还想着,这兔子要是能说话,肯定会好好感谢她,感谢这段缘分的吧,谁能想到,这兔子的好日子是没过上,最后还帮她挡了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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