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时候,厉歌正是充满疑惑的时候,他怎么会闭嘴?
不可能!
李慕打断道:怎么不可能。
你回医院拿结果了吗?李慕都没让他说话:看你这德性也知道你没去!
这是检测HIV,你不相信医院竟然相信测纸?那玩意儿还没有验孕棒的准确高,更何况验孕棒也有出错的时候,包装纸上还得写着‘以医院检测结果为准’的标注。
好像,整件事都清晰了。
陆远又问了一句: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厉歌许久没有开口,陆远能理解这种情绪,要是当时的厉歌以疾病作为借口肆意妄为,到了今天,到了该后悔的时候他当然不希望自己没得病。只有走到人生的最后阶段,明知道必须要在极短的时间内离开这个世界时,才会不在拿罪恶当成罪恶,《绝命毒师》里的老白不就是这么干的吗?
我
那时候
看着他
陆远接话道:就像看着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即将离你而去的人,马上就要体验明明还活着,明明全世界还有人,可就是很孤独?像是《辛德勒的名单》中,所有一切都是黑白的,只有那个小姑娘穿着红色衣服一样,画面感太强。
那他呢?
厉歌咽了一口唾沫,慢慢躺在床头:他拥抱了我。
在陌生的旅馆里,一个陌生人得知自己是阴性、他是阳性的时候,并没有恐惧的离他而去,这正常吗?还抱着他?!!
若没恐惧过艾滋,可能不觉得这有什么,可一个对这种疾病陷入深深恐惧的人是绝对不会这么做的,去看看吧,去看看那些恐惧这玩意儿的网友聚集在‘恐艾吧’里天天被各路医生开解着还吓的发抖的样子,有些人只是用手指触碰了一下厕所座垫上血迹,都不知道对方是不是患者已经吓的腿软了。
这种人,还敢抱着已经被检测出阳性的厉歌?
我们都哭了,哭了整整一个下午。
陆远叹息了一下,总结着说道:你确定自己还能听见别人的哭声吗?
厉歌没有回答,他根本不清楚该怎么回答。
晚上干什么了。李慕再次问道。
厉歌咽了口唾沫:我找到了那个女人,冲进了她的家,把她绑了起来,堵上上嘴,一拳、一拳、一拳,活活打死!
李慕彻底听呆住了,得多么灭绝人性的人才会把一个女人绑住后,不顾对方呼喊,一拳又一拳的把人活活打死?
我的手在流血,骨节上的皮都打破了,我就把顺着皮肉滴下来的血迹滴落在她的嘴里。刚开始她还在求我,她还有脸求我,求我别杀她,别杀她,她他妈把艾滋传染给了我!!
我查过,当你的性伙伴没有这种疾病的时候,你是不会得病的,她还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
世界上就怕这种人的出现,你说他不明白吧,他多少还知道点,你说他明白吧,整个知识点上全是误区。怪不得,怪不得厉歌的师傅会把他退回来,厉歌是个一旦陷入误区里,自己完全无法走出来的人,这种徒弟教不出来,宛如很多在世界足坛中被称为天才的人,最后都踢不出来一样。
打那以后,我记住了他的名字,他叫叶欢。他不怕我是个艾滋病人,劝我好好的活下去,说美国有过艾滋病人存活十五年的记录。还说,我可以找女朋友,在完全安全的过程中,我不会传染给任何人。
陆远回头问了一句:李队副,什么叫完全安全?
哪有完全安全,这就是指在艾滋病传播过程中的概率,如果有安全措施,可以隔绝大部分的传染,男女传染比率更低,这才是美国为什么有很多艾滋病夫妻的一方根本不是患者却敢和患者结婚,生孩子的原因。
你就不怕那概率后边的‘分之一’么?万一传染了,不就是又祸害了一个人?
陆远问了一句,他始终不觉得千分之一就是一千个人里只有一个人得,万一那么倒霉这个人就是你呢?那概率不就立马成了对半开吗?更何况厉歌要是真的患病,这他妈得算恶意传播了吧?
厉歌不为所动,静静的说着:所以我不会和你们合作,永远不会,你们和叶欢不同。叶欢从没歧视过我,他敢把自己的女儿给我抱着,你们谁有这个勇气!
李慕骂道:你碰我儿子一根头发,我把你所有手指都给你剁下来,我保证,一根儿都不留。
哈。厉歌骄傲的笑着,仰起头,不再回话,还有点为自己跟对了人而骄傲的意思。
陆远这是第一次生这么大的气,他都不清楚厉歌的师傅是怎么看出这个混蛋聪明的,这不是笨蛋中的笨蛋,白痴里都不待见的白痴吗?
行,你等着。厉歌,你给我等着。
陆远起身就往门外走,李慕赶紧拦着说道:唉,陆教授,你干嘛去?
我这就去找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