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
此地距离应天府还有三百里路,纵然是狂奔的战马也需要好几个时辰。
“好伙计又要靠你们了。”陈旭拍打着双腿。
想到数百里路,终究是有些发软,他只希望天亮之后路面能干爽起来,也能重新找匹骏马。
若是众目睽睽之下跑回应天府,岂不要被别人笑掉大牙,那什么在林惜音的未婚夫面前装逼。
就算把键盘给作者,也写不出很好的打脸剧情。
骑着白马的才是王子,只会跑的那是奴隶昆仑。
体内的小宇宙还是爆发了,陈旭如同火箭般的向前奔窜。
后面的百名护卫没等追上,就发现陈旭一溜烟的跑掉,不由的感叹道:“大将军这是换坐骑了?为何比兔子跑的还快?”
“想来是骑着一只母狗,也只有狗才能比兔子跑的更快。”
士兵们你一句我一嘴的议论道,总之,没人以为这是陈旭自己的速度。
一整夜之间,陈旭不眠不休,硬生生跑了一百多里,一缕阳光升起来的时候,那疲惫的身体又充满了干劲,就跟个小牛犊子一样。
“大叔,有马吗?”经过一处村落的时候,陈旭实在累了,喝一瓶东鹏特饮都不管用的那种。
“什么?你没吃饭?”老翁大声问道。
“好吧,算你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我是说,有马吗?”陈旭一字一句的大声喊道。
“哦,你想睡觉!”老翁点点头回应道,就仿佛洞晓天机一样兴奋。
“算了,就这头小毛驴了。”陈旭最终妥协了,直接从老翁手中抢过小毛驴,还留下了一百两银子。
“真是个奇怪的年轻人,一顿饭就要吃一头驴,我要回家多养几头,也不知他什么时候再来吃。”老翁整张脸贴在银票上,嗅着上面的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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