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在舞厅里伴舞的姑娘,大半夜正在路边等车,他有些犹豫地走过去,而她,朝着他献媚的一笑。他甚至都没有想到,一切会来得那么简单——红色旗袍式连衣裙,再加上浓浓的、廉价香水的味道,足以刺激到他的神经,而后来她大声的责骂,更刺激到了他的神经,他根本没有思考,就在僻静的小巷里,一刀结果了那个女人。而那晚的大雨,掩盖了所有可能的线索。
接下来就是轻车熟路,他喜欢那种杀人之前的紧张感,再加上他那张看起来很老实的脸,能轻易地骗过别人的眼睛,所以作案起来并没有那么困难。
他是一个记忆力惊人的人,每一起案子的时间、地点都记得清清楚楚,唯独说得含糊的是犯案的过程,他只知道自己兴奋了。用他自己的话说,就好像自己的心里被什么东西填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