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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翔图书 > 大佬竞技场 > 第三百四十八章 游历大陆

第三百四十八章 游历大陆(2/3)

紧道:“不好不好,我怕被熟人看见,那我父母可就要把我抓回去了。而且瓦纳王国太穷了,一点都不繁荣,我们出来游历,当然要去繁华的地方。”

    比弗斯只得说道:“好,你说得有道理,听你的。”

    实际路线李欢已经在准备动身的十天里面探查过了,他们现在出来的地方正是一个叫博拉姿的小镇。

    这个小镇隶属于大汉王国,也就是主角龙青天所在的国家。

    日后博拉姿还会成为龙青天的领地,所以李欢现在只是路过,留下点痕迹,不影响这里的发展情况。

    走了两个月,终于见到城镇了,比弗斯非常兴奋,拉着李欢就要找酒馆喝酒。

    两个月的最后十天,空间戒指中的酒被他全部喝完了,已经断酒十天的比弗斯怎么忍得了,肯定是先大喝一顿。

    不过李欢却注意到了小镇上的人们忍不住偷偷看了他们几眼,似乎是对矮人族非常好奇,又或者是觉得两个小孩身边的大人怎么没出现。

    李欢突然感觉他好像失误了,要是外面的人们真的喜欢捕捉异族奴隶的话,那他跟着比弗斯扮演矮人还不如比弗斯跟他一起假装人类小孩来得安全呢。

    幸好,暂时没有人动手,李欢和比弗斯安全走进了酒馆。

    接下来问题了,喝酒要钱,钱哪来呢?

    只见比弗斯“丁零当啷”掏出两枚金币扔在柜台上,酒馆老板眼睛都看直了,在博拉姿这种又穷又偏僻的地方竟然还有人用金币付钱,简直令人惊讶。

    平日里来喝酒的不外乎馋酒的平民,偶尔有路过的佣兵,但他们肯定是用银币或者铜板付账。

    “你怎么有金币的?”李欢小声问道。

    这问题很重要,因为货币是一种流通的财富象征,比弗斯拿出来的金币能够正常使用,说明这肯定不是几千年前矮人族躲进森林时带进去的。

    比弗斯茫然道:“怎么了,有问题吗?长老给我的,他说我出门游历,要低调行事,首先就是要学习人类的习惯,吃饭给钱就是其中之一,所以他给了我一些人类的金币。”

    李欢了然,恐怕矮人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与世隔绝。

    等等……那当初他如果选择一个成熟些的矮人结交,岂不是能直接了解到现在大陆形势……

    如果不是比弗斯这个纯洁萌新的话……算了,反正都选好了,何况不是比弗斯的话,也没有谁愿意跟他走出森林来。

    很快,一大堆面包肉食和酒水就搬上了桌子。

    比弗斯幸福地大吃起来,李欢因为身体还是个小孩,吃得不多,很快就吃饱了。

    他一边休息一边听酒馆里面人们聊天。

    没有过人的身体素质,他的耳力只能听到只言片语,信息很零碎。不过他还是听到了一条重要消息。

    龙家第五个儿子龙青天在王都和财务大臣家族里的子弟打了一架。

    李欢又听了一会儿,发现龙青天已经快三岁了,他算了算,正好是他降临这个世界的时间。

    也就是说,他来的时候,剧情刚刚开始,想必其他1999名选手也是这个时间点降临的。

    其他有用的信息就没有了,酒馆里都是些普通人,能说出龙青天的消息还是因为他打了一架,成了上流社会的笑料。

    谁家小屁孩会在三岁时候因为抢女人跟另外七个小屁孩当街决斗呢?

    这才是主角的人生啊。

    博拉姿太小,也没有佣兵工会之类的机构存在,甚至连教堂都没有一座,势力遍布大陆的教会根本看不上这破地方。

    只有大汉国王派来的基层官员驻守在这里,不过根据李欢的了解,这些官员上下欺瞒,征收重税的同时还从国王那里哭穷拿薪水,两头吸血以至于身家丰厚无比。

    说不定他的空间戒指就落在这些官员手里了。

    一会儿,酒馆外响起沉重的脚步声,人还不少。

    李欢一听见就警惕起来,如果他没猜错的话,这些脚步声的主人要么是身高三米的壮汉,要么是穿了沉重的铠甲。

    在博拉姿这个小镇,重甲为什么会出现呢,还碰巧出现在酒馆外面?

    这不,脚步都停在门口了。

    比弗斯还在痛快地大喝,一点都没察觉到异常。李欢默默叹了口气,抬头看向门口。

    几个彪形大汉推开门,领头的身穿暗色重甲,头盔上的面罩提起,露出一张带着刀疤的方脸。

    刀疤一进门就四处张望,很快就锁定大吃大喝的比弗斯和同样看向他的李欢。

    毫无犹豫,刀疤带人走到他们这一桌,冷哼一声说道:“你们的事犯了,跟我们走一趟。”

    比弗斯放下酒瓶,惊讶道:“什么意思?”

    李欢从腰间抽出钢剑,说道:“意思就是要开打了,别喝了,拿出你的斧头来。”

    刀疤大手一挥:“还敢反抗,拿下他们。”

    他自己也抽出一把巨剑,两指宽,几乎可以当盾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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